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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案屆次別 議案-第3屆第1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
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9
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
來文日期
來文字號
提案單位/人 郭信良、林阳乙、杜素吟、許又仁、黃麗招、周奕齊、趙昆原、曾信凱、蔡秋蘭、陳怡珍
連署人
主旨 受理葉明玉等人請願案,促請臺南市政府編列鄰長「工作及交通補 助費」,每人每月 2,000 元,自 109 年起實施。
說明 本會受理葉明玉等人之請願案,認有討論之必要,請願案理由說明如下:
一、臺南市推動「里鄰合併」,鄰長在「社會安全網」的角色功能更顯重要,政府有必要在其無給職義務奉獻付出的同時,給予「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」來提昇社會安全網的機動應變能力。
二、臺南市府在「里鄰合併」後每位鄰長服務戶數平均且增加,應有以合併前之預算規模重新做合理分配的措施,以避免只為「省人又省錢,不顧社會安全網」的負面評價。
三、現行提供鄰長一年一度的「文康活動費」由各區公所統一辦理,以實質參與人數來支付費用;「鄰長健康保險費」公所負擔部分則因具有職業者未協助負擔,故並非所有鄰長人人皆享有政府所稱之是項福利措施。
四、簡單對比其他五都做法,市府在未里鄰合併前編列其稱為「鄰長福利」之預算,本就因未編列「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」而有顯著落差。里鄰合併後相關福利預算在未重新規劃有合理配套措施下,與其他五都鄰長福利措施之總經費差距更形擴大。
五、里鄰合併後以鄰長協助政府發放「政令文宣」一事來説,不論步行或騎車發放所需時間皆全部增加,部分人員更接近加倍。隨著台灣社會愈多元開放及民主化,今年選任之里長於就職後要求鄰長協助里務之推動,已漸感有為難之處境。
辦法 在市府推動「里鄰合併」前原有預算規模下,採行合理經費重新配置措施,編列每月「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」2,000 元,架構綿密且機動的「社會安全網」基層機制。
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/4/24
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。(與民政7、8號案併案處理)。
大會決議日期2019/4/30
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。
發文日期2019/5/6
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80003758號
辦理情形 收文字號:108年5月13日1080004207號
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5月10日府民區字第1080541001號函復:
本府就「建請市府編列鄰長交通補助費或工作協助費每人每月 2,000 元」案,敬答覆如下:
一、里鄰調整目的乃於提高行政效率,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,使各區里鄰長服務能量更趨於均衡,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。
二、鄰長是本府推動市政的重要夥伴,多數的鄰長都是基於熱心地方事務,而出任無給職的工作,至強化社會安全網絡的建構,行政核心應在加強社工人員與社福中心的功能。
三、本府目前以既有財源編列鄰長福利經費每人 3 萬 2,328 元/年(經費支出須以實際參加或使用情形而定),且適時檢討調整鄰長福利經費(例如本府注重鄰長團體傷害保險規格,於 108 年將保險理賠額度自 80 萬元調整為 100 萬元,以保障鄰長人身安全)。
四、本市未偏列鄰長交通補助費或工作協助費,實因相較於其他五都財政資源最少,且房屋稅調降後,明年起本市將再減少 23 億元預算,未來財政更加艱難,每一筆預算支出必須花在刀口上,該福利經費將就本府財政狀況及施政優先順序做通盤考量。
議會附件一